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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数字经济促进为立足点 营造数字经济发展良好生态

2022-05-05 15:21:46    来源:中国商报

随着数字经济等新领域新业态的发展,加强数据产权保护迫在眉睫。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日前介绍,国家知识产权局已成立工作专班,形成了充分尊重数据处理者创造性劳动和资本投入、承认和保护数据处理者的合理收益等原则性思路。

在数字经济发展过程中,技术是引擎,制度是保障,二者不可偏废。要通过体系完整、要素全面、导向清晰、举措有力的专门立法,充分实现对数字经济发展的促进和保障作用,从整体上推动数字经济的质量变革、效率变革、动力变革,确保数字经济实现突破性发展、差异化发展。要结合业务场景及数据来源,综合法律规范、监管要求、处理流程和技术工具等多种因素,完善信用监管,形成完备的数据和信息安全保护制度。

当前,数字经济发展日新月异,速度之快、影响程度之深前所未有。加快立法步伐,完善治理体系,促进数字经济规范健康发展是当务之急。一方面,对于数字经济领域的新技术、新产业、新业态和新模式,要秉持开放和包容的态度,努力营造鼓励创新、大胆试错的宽松环境,在坚守安全底线的前提下为数字经济发展预留创新空间;另一方面,通过制定相应的行为规则及伦理道德规范,增强科技伦理意识与行为自觉,积极引导负责任的数字经济研发与应用活动,构建公平、公正、和谐、安全的数字经济发展环境,有效避免偏见、歧视、隐私和信息泄露等问题。

因此要以数字经济促进为立足点,营造数字经济发展良好生态。一方面,明确数据保护责任主体,涉及组织架构和管理机制时要采用多种原则,进一步加大数字风险治理,探索形成多主体协同治理的新格局。另一方面,强化数据隐私保护的技术支撑。通过健全数字经济时代的法律体系,着力破解“个人数据与企业产权”的矛盾,平衡“数据安全与数据利用”的冲突,维护其数字消费权益。通过构建数字安全新生态,完善数据治理规则,确保数字经济在数字文明轨道上可持续发展,进而推动形成维护人类共同价值观的数字经济文化。

(吴学安)

关键词: 数字经济 数字风险治理 数据安全与数据利用 新领域新业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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