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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安: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助力乡村振兴

2022-03-29 11:27:38    来源:江苏经济报

海安市财政局积极发挥财政职能,优化调整支出结构,围绕新发展理念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。截至目前,当地已建成高标准农田79.48万亩,占总耕地面积93.05%,用于粮食生产比重达70%以上。

一是构建多元投入保障机制。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,将不同渠道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全部纳入同一“资金盘子”统筹安排,发挥乡村振兴基金支撑作用。在足额落实中央和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基础上,海安财政积极探索创新多元化筹资机制,多举措拓宽投资渠道,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与耕地占补平衡结合“资源换资金”、先建后补等多种形式,确保亩均投入标准。新建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区,可利用填平废沟呆塘、拆除整理田间废旧棚舍、迁移田间坟茔等形式,确保新增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达到1%以上,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以县为单位达到1%左右,由市级政府跨区域调配统筹和收益调节分配。2021年南通季和米业有限责任公司以1200元/亩的价格中标经营。通过探索“以奖代补”“先建后补”模式,完善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功能和构建政策支持体系,引导种粮大户、涉农企业、新型合作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,形成投资和建设标准不断提高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壮大、农民和村集体不断增收的良好局面。

二是构建全程跟踪监督机制。项目建设补助资金实行“大专项+任务清单”管理,在下达资金时同步下达任务绩效清单,定期开展绩效评价。加强资金跟踪监管,对项目建设资金出台了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,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财政资金项目所在中标地区镇报账制,对于不符合项目计划要求和资金使用规定的、没有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的、验收不合格的、违反财务制度手续不全的,一律不予报账。

三是构建高效“建、管、用”并举机制。实施精准管护工程,建立设施建设与管护机制同步落实制度,将形成的固定资产所有权作为国有资产权属归所在镇政府,使用权和收益权归所在村,产生的收益作为村集体收入。“十三五”以来,海安按照“灌排设施配套、土地平整肥沃、田间道路畅通、农田林网健全、生产方式先进、规模生产经营、公共服务配套、产出效益较高、建后管护到位”标准,新建高标准农田30.88万亩,提前2年完成20万亩五年建设任务,平均每年新增粮食产能1776万公斤,稻麦年统计单产实现全省“十五连冠”。获得省级高标准农田财政管护奖补资金15万元。

(海财)

关键词: 大力推进 高标准农田建设 助力乡村振兴 粮食生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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